发布日期:2024-11-12 01:22浏览次数:
2月13日,黑龙江省林业厅召开2017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省地方林业工作,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建设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据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介绍,2016年,全省林业部门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宝清县率先完成。
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成立了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成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与各地签订《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指导各地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中央国有林场改革总体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双鸭山市宝清县已率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年完成造林117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人工造林54.8万亩,封山育林62.2万亩,造林数量为国家计划任务的100%;绿化村屯974个、面积2.2万亩,绿化道路1158公里、面积1.4万亩,营造城郊片林25块、面积4974亩,治理重点侵蚀沟54条、面积2067亩;栽植经济林4.7万亩;全省义务植树5540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587个。
三北完成工程造林74.8万亩,治理沙化土地6.36万亩,完成退化林分修复试点1.63万亩;完成了十二五省级防沙治沙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受到国务院考核组的好评;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信息分类检索系统,实现了三北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林业灾害防控能力不断加强,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全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督导工作,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572个,严格落实扑火预案,实施兵力靠前驻防,采取重兵扑救,火灾当日扑灭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
全年发生森林火灾29起,森林火灾受害率0.002,远低于国家标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稳步提升,全省苗木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13.83万亩,防治249.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4.75%,完成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各项指标。建立百亿元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编制完成了《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建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林业产业发展基金,筹备完成了黑龙江(香港)经贸合作交流会,组织召开了中国黑龙江德国巴伐利亚林业项目合作对接会、黑龙江林业产业发展合作大会和伊春林博会,推介林业产业和绿色食品项目284项,签订意向合作协议54项,签约总金额243亿元。全省以森林食品、特色林药、经济果林、林下养殖、木材加工和境外资源进口为重点,着力打造哈尔滨林产品贸易、牡丹江食用菌、鸡西北药、伊春林果、绥芬河木材加工等多个产业集群。
林业产业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效益进一步提升。2016年全省推进林业十大重点产业项目17项,总投资246.7亿元,新建亿元以上林业产业项目50个,累计完成投资290.8亿元,发放经济林建设补贴1500多万元,完成境外资源进口102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突破1800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全省第一,对全省GDP贡献率达到8%,有效缓解了林区停采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了林业职工和当地农民增收。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查处案件1124起。全力做好哈佳铁路、哈牡铁路、牡佳铁路及中俄天然气管道二期等重大工程项目征占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上报国家审批使用林地5项,面积1740公顷,省林业厅审批使用林地183项,面积573.2公顷;全面开展了全省林地、湿地清理,出台了《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省林业厅派出7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全年受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115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920份。
全面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12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765起,破案733起,行政案件412起,查处391起。提升湿地建设水平,完成《黑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全年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1.6亿元,争取省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争取到河仁基金会资助1000万元,完成退耕还湿15.1万亩,在全国率先公布全省湿地名录,4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新增国家湿地公园8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制定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召开了第二届黑龙江湿地论坛暨夏季生态旅游产品推介会,成立了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哈尔滨湿地研究院,先后两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黑龙江省湿地建设经验。建设动植物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显著。
保护区建设力度持续增强,争取国家级(森林类型)保护区建设资金1772万元、省级保护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新晋升1处国家级保护区、申报2处国家级保护区、3处省级保护区。开展了春季候鸟保护行动和秋季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完成了秋季鸟类同步调查、东北虎野外专项调查和黑龙江省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
投资3000万元,晋升国家级公园42处。争取到十三五自然文化遗产项目3项和林相改造项目1项,中央投资3000万元,成功晋升国家级公园42处,新建省级公园1处。成立了省林业厅森林生态旅游领导小组,依法保留了省级公园行政审批。编制了全省负氧离子实时监测与发布系统项目方案和全省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监测评价报告。
在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上,获得国家奖励4项,为全国最多;开通黑龙江森林公园微信公众号,森林公园信息宣传居全国第三位,黑龙江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林业法治和宣传工作,双鸭山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分别于2016年1月1日、9月1日颁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林业法治化水平。
围绕国有林场改革、造林绿化、森林防火、产业建设和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全年在中央及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林业新闻稿件300余篇,完成了黑龙江首个湿地日、爱鸟周、世界荒漠化日、龙江森林氧吧、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生态文化村等新闻宣传,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媒体报道播出。双鸭山市获得黑龙江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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